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1 05:51:09
法律分析:轉學籍需要的手續有:戶口簿。轉學證書(由區、縣、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中考檔案(須有區縣、市以上招生部門及普通高中的錄取簽章)。高中學生檔案。會考考籍證明。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一、學籍基礎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二、學籍信息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四、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五、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六、享受資助信息。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學籍基礎信息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訂。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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