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1 18:24:49
搬遷企業職工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一下內容。1、搬遷企業原則上應全部安置企業職工。企業應與職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企業與職工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不成一致,或職工不愿隨企業搬遷到新工作場所的,企業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在全市企業各項保險未實現市級統籌前,凡列入搬遷改造計劃的企業,在原參保地的社會保險帳戶可以繼續保留,并可在新注冊地再開立一個社會保險帳戶。以企業搬遷之日為基準日,搬遷前企業在冊的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其社會保險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參保地,并繼續享受原參保地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搬遷后企業新招用的人員,可自主選擇在企業原參保地參?;蛟诎徇w后所在地參保,并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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