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21:02:04
分居2年,雙方可以先協議離婚,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會對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準予離婚。法律規定如果有以下的情況之一的,應準予離婚: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家暴、賭博、吸毒、分居滿兩年等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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