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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21:24:32
治安尋釁滋事是指具有責任年齡、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破壞公共秩序,但情節尚不嚴重,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行為人戰意蔑視社會道德、國家法紀、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觀上出于故意。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時對公私財物和人身權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對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財物?!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 以下罰款:(一)結伙斗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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