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21:40:52
律師分析。房屋的產權包括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用益物權兩個權屬。在我國土地屬于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個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權,只能享有土地的用益物權。建造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是建立用益物權之上的?!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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