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21:42:57
有限產權房屋的幾種形式及其法律特征:有限產權房屋,又稱部分產權房屋或優惠出售公有房屋。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在新建或購買房屋時由單位和個人各按一定比例投入資金,或將原出租給本單位職工的舊房,實行一系列優惠政策,以低于房屋實際價值的價格出售給本單位職工,單位與職工共同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其法律特征是:單位和職工兩個不平等的主體共同成為房屋權利的主體,在房屋產權形態上二者是按份共有關系,各自占有的份額依合同約定。在權利具體分配上,由單位和個人兩個主體共同行使一個完整的物權,房屋對外是一個產權,對內由單位掌握房屋產籍的控制權和管理權。購房職工擁有所購房屋的部分產權,即占有權和使用權、有限處分權和收益權。當前,有限產權房屋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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