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0:03:00
由公安機關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須經縣以上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負責人批準,并簽發拘留證。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1、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采用的。3、適用對象不同;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