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1:09:15
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在目的和行為方式上有明顯區別。集資詐騙罪旨在非法占有集資資金,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旨在通過吸收公眾存款進行贏利。集資詐騙罪必須使用詐騙手段,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則不以詐騙手段為構成要件之一。法律分析;1.目的不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資金;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目的則是企圖通過吸收公眾存款的方式,進行贏利。2.行為方式不同。集資詐騙罪的行為人必須使用詐騙的方法;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則不以行為人是否使用了詐騙方法作為構成犯罪的要件之一。拓展延伸;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刑事責任和法律適用有何不同。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我國刑法中的兩種犯罪形態,盡管它們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處,但在刑事責任和法律適用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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