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1:06:15
書寫房屋租賃合同的標的,雙方可以協商寫明租房的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租房用途、租房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租房期間維修責任、裝修的約定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谄甙倭闳龡l。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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