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21:38:47
不可以,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業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是能持有股權的民事權利主體。沒有法人財產權,不是持有股權的適格主體。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不是私下約定(不具有法律保護)的契約關系。必須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于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一、分公司如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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