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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31 16:11:45
法律分析:丈夫不同意離婚的有辦法離婚。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夫妻間婚姻關系。法院在受理該離婚案件后,可以就離婚問題對雙方先進行庭前調解;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判決雙方解除現存的婚姻關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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