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31 16:37:21
公司辭退員工的程序:1.認定員工嚴重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員工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可辭退。2.規章制度只有公示過才能對員工產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3.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單位必須搜集保存以及有能夠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4、履行通知工會和本人的程序。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5.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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