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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31 14:44:50
刑法第175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至7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十一將第1檔刑罰的“其他嚴重情節”刪除,也就是說,對于第1檔刑罰,給銀行或者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才追究刑事責任。注意一下,騙取貸款罪不需要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則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一、三方面準確認定騙取貸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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