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31 17:35:11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還可以采取限制被執行人的高消費、增加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督促被執行人盡快自覺地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后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于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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