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31 17:18:43
如果被強制執行,建議配合強制執行機關的工作。如果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出。如果既不提出異議,也不執行判決,那么就是違法,有被拘留的可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第二百零四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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