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31 06:32:00
法律分析:根據道路交通法規的規定,醉駕190以上處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的處罰。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目前我國認定酒后駕車標準的起點是0.2%(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瑞典為0.02%,德國0.03%,日本0.05%,美國0.08%。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