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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1 03:27:11
律師解答。提交辭職報告后還有一個月的交接期,不能立即就不去上班,你需要與公司的其他人員進行公司的業務工作交接,如果因為你不進行交接工作,從而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公司很可能就此要求你進行經濟賠償?!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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