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6 05:41:33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泄露國家秘密的。(二)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三)提供虛假證據,隱瞞重要事實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隱瞞重要事實的。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應當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對冒充律師的處罰;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對律師事務所違法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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