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3 06:58:55
被告為公司的話,一般為被告住所地法院管。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一、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二、相關規定;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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