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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2 05:03:32
法律分析:被拘留期間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回,但需符合相關規定。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經審判機關批準,可以提供人民幣、國庫券、銀行保函、房產、車輛等財產作為擔保。”。2.《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保候審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決定取保候審后,當事人應當在決定書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全額保證金。保證金按照下列規定繳納:(一)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按照所擔保的數額繳納;(二)財產作為擔保的,按照所評估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繳納;(三)取保人提供的擔保,按照一定比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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