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2 03:25:14
⑴售房商向貸款行提出按揭貸款合作意向。⑵貸款行對售房商開發項目、建筑資質、資信等級、負責人品行、企業社會商譽、技術力量、經營狀況、財務情況進行調查,并與符合條件的售房商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協議。⑶借款人與售房商簽訂購房協議,并繳納30%以上的房款(營業房40%)。⑷借款人持購房協議、30%購房收據、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向貸款行申請按揭貸款,并在貸款行開立存款賬戶或銀行卡。⑸經調查、審查、審批同意后簽訂,貸款行代理辦妥登記、公證手續后,將款項存入售房商賬戶(保險采取客戶自愿原則),并通知客戶取合同和到售房商處辦理購房手續。⑹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賬戶或銀行卡上留足每期應還款額,貸款銀行會從借款人賬戶中自動扣收,到期全部結清。貸款歸還后,貸款行注銷抵押物,并退還給客戶。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