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9 11:44:50
法律分析。未辦理結婚證明需要到其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向戶籍所在地提交其所在地村委會或者居委或出具的該當事人本人無配偶的簽字證明文件,經過民政局等工作人員審核之后即可予以開具。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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