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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6 09:52:58
公司合并程序包括:股東會決議、簽訂合并協議、編制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辦理變更和注銷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合并各方需簽訂合并協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在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公告。合并后的公司或新設公司應承繼合并各方的債權和債務。法律分析;公司合并的程序是。1、股東會作出同意合并的決議。2、簽訂合并協議。3、公司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4、及時通知債權人并公告。5、辦理合并后的公司的變更登記和被合并公司的注銷登記?!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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