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6 05:49:31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一、一人獨資和個人獨資的區別。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單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者家庭的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由股東投資形成的企業法人。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二、個人獨資公司注銷后法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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