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0 01:29:38
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有。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的。2、有合法穩定就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還是在上海連續就讀的,滿足其中一個就行。以上條件是需要共同滿足的,缺少其中一個,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都不會為其辦理居住的,只有滿足了條件之后,才能辦理居住證。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屬于國內非滬戶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六個月。上海居住證申辦材料如下:(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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