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5 09:51:10
法律分析:首要看房屋出租時雙方是否對出租屋內設施的維修費用有約定,如約定出租期間,房屋內的設施損壞由哪一方來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如果有約定,則按約定辦,如果沒有約定,則按法定辦,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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