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01:58
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 。5、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擴展資料;其他不屬于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1、參保職工出差、探親在外地發生醫療費用、只報銷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外地急診費用,非急診原因住院,所有費用一概不予報銷。2、參保職工在外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按長期住外地人員性質報銷醫藥費。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