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5:47:17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下班時間職工生病的,醫藥費可以進行報銷。職工在下班時間生生病的,不屬于工傷,應當由本人承擔醫療費,用人單位和職工有共同購買醫療保險的,職工治療時,可以用治療保險進行報銷,在醫療機構結算醫療費時,醫療機構會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當事人不需要額外去社保機構進行保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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