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7:20:34
對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一般是一起審理,應當分別進行訊問。合議庭認為必要時,可以傳喚共同被告人同時到庭對質。但如有其它案件的,也可以另案處理,一般是一起審理,但部分嫌疑人因抓的非常晚,先前的已經審理了,就單獨進行判決。一、證人出庭作證的法律規定是什么。1、證人到庭后,審判人員應當先核實證人的身份,與當事人以及本案的關系,告知證人應當如實地提供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應負的法律責任。證人作證前,應當在如實作證的保證書上簽名。向證人發問,應當先由申請傳喚的一方進行,發問完畢后,對方經審判長準許,也可以發問。審判人員認為必要時,可以詢問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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