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12 05:02:02
怎么認定:1.公民個人信息的內涵及特征修正案沒有對公民個人信息作出界定。有人認為,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職業、職務、年齡、婚姻狀況、學歷、專業資格、工作經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信用卡號碼、指紋、網上登錄賬號、密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的信息。筆者認為,隨著科技水平的進步,個人社會活動空間的拓展,個人信息的內容會更加豐富,采用列舉式的方法顯然無法窮盡。從內涵上看,公民個人信息指反映公民個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會生活經歷及家庭、財務狀況,也包括公民在社會生活過程中取得、采用的個人識別代碼。從外延上看,具有以下特征。(1)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能夠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體特點;或是一經取得、使用即具有專屬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紋等,后者如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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