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4:40:17
律師分析。甲方:乙方。經甲、乙雙方研究決定將“xxxxxx新建住房”的建筑工程交給乙方承包施工?,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合同書,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1、工程概括;(1)工程名稱:xxxxxxx。(2)結構類型:xxxxxxxxxx。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建設方的實際面積為準)。2、承包形式;(1)大清包:包工包料、該工程以乙方帶資包工包料、甲方分期付款的形式(按圖紙施工)承包給乙方。乙方一經承包,不得轉包。(2)承包內容:以正負零以上,所有的工程項目,按圖紙設計施工,包括架空層,外貼磁磚,屋面天溝、防水,塑鋼窗護欄、散水、下水道,門前道路硬化,落水管及空調管。(3)水、電進戶,有線、空調線、煤氣管道進戶門(防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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