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4:34:43
一、進入破產程序后破產管理人還存在嗎。破產管理人在各國的稱謂不盡相同,英美法一般稱之為“破產信托人”,大陸法一般稱之為“破產管理人”,日本法則稱之為“破產管財人”。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后,其行為能力將受到極大的限制,其財產及有關經營活動將由破產管理人接管。在破產程序中,破產管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和訴訟活動??梢哉f,破產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處于核心地位,破產管理人制度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破產程序能否公正、高效地進行,關系到破產法目標能否順利實現。即進入破產程序后破產管理人還存在。二、破產法理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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