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0:07:55
法律分析:執行人沒錢處理辦法有如下:1、如果對方惡意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拘留。如果能發現他有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或拍賣。2、如果對方還不起錢,就不能拘留。通常有以下處理方法:與債務人協商,獲取對方詳細信息,可適當延期或減免債務;如果債務不同意延期或減免,債務人可能會拖延。如果上法院起訴,債務人一般可以拖延半年到一年;真的沒錢還,即使打贏官司,法院執行人員也知道債務人沒錢不能執行。只有當債務人拒絕歸還債務時,法院才能抓住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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