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的醫??梢怨蚕?,具體內容如下:
1、醫保個人賬戶可以給家人用,以前個人醫保里面的錢只能本人使用,但是現在根據國情,個人醫保賬戶里面的錢可以給家里人使用,參加職工醫保的子女們個人賬戶可以給自己的父母使用,可以給子女使用,這樣能夠實行家庭范圍內的共濟;
2、個人賬戶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意思就是個人醫保賬戶里面的錢可以給家里人在定點醫院或者定點藥店看病的時候支付,但是個人醫保是不能給家里人看病報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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