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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向法院申請解散合伙企業?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9: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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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向法院申請解散合伙企業?

1.解散事由;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時,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2.清算人的確定;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清算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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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1.解散事由;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時,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2.清算人的確定;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清算事務;

1.解散事由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時,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的確定

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務

主要有下列六項,由清算人執行,即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清繳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合伙企業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4.合伙企業財產清償順序

首先是支付清算費用;然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即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合伙企業財產在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約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給合伙人。

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責任

合伙企業解散后,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還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6.清算報告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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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向法院申請解散合伙企業?

1.解散事由;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時,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2.清算人的確定;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清算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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