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所謂產權到期,一般是指房屋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對土地使用權進行續期。
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登記。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
居住用地的使用權出讓年限最高為70年,自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起開始計算,而不是購房者取得房屋時計算。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目前,對于自動續期的理解有些不同的意見,通說認為自動續期包括三方面的理解:第一、期滿后不能夠收回,土地使用權應當延續下來。第二、業主不需要自己申請,業主仍然有權居住,但因沒有交土地出讓金,轉讓時受到限制。第三、有償無償沒有明確。所以在暫時沒有詳細的配套政策給出明確的規定之前,大家可以安心居住即可。
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主該怎么辦
商用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土地使用者若想繼續使用的,則應當申請續期,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小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辦
小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需要到相關部門進行續期。法律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應該如何處理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實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類型包括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這里所說的40年和70年是指開發商拿地之后開始計算的40年和70年。
我國《民法典》第359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該內容由 楊正宏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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