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的第一部憲法是1954年頒布的“五四憲法”,1954年9月2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1917張同意票,全票通過了新中國的第一部憲法,即“五四憲法”。
新中國的第一部憲法是1954年頒布的“五四憲法”,“五四憲法”的實行,符合中國基本國情,使新中國在較短的時間內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
“五四憲法”發揚了民主原則,堅持了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做到了科學性與通俗性的統一,易于為人民群眾所理解、接受和遵守。
“五四憲法”的通過和頒布實施,為全國人民指明了一條清晰、明確的通往社會主義的道路,這是中國走向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個良好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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