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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需添加的條款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4-04-08 0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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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需添加的條款

1.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2.租賃雙方的身份信息;3.房屋位置面積與性質用途;4.租金數額與交租方式;5.租賃使用期限;6.實施裝修的約定;7.轉租的約定;8.房屋維修責任與違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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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1.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2.租賃雙方的身份信息;3.房屋位置面積與性質用途;4.租金數額與交租方式;5.租賃使用期限;6.實施裝修的約定;7.轉租的約定;8.房屋維修責任與違約責任等。

1.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2.租賃雙方的身份信息;

3.房屋位置面積與性質用途;

4.租金數額與交租方式;

5.租賃使用期限;

6.實施裝修的約定;

7.轉租的約定;

8.房屋維修責任與違約責任等。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租房補充條款有哪些

租房補充條款有:

1、對目前所租賃的房子的基本概況的介紹;

2、簽訂協議雙方的要對房子有相同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3、如果是讓其他人幫忙租房的,幫忙的人應該有委托那個人寫的委托書;

4、補充協議里也要對所租房子的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的敘述,比如說房子里面有哪些家用電器,房子的使用面積,以及房子墻壁和地面的質量等等一系列相關的介紹;

5、還要規定租賃的那一方需要按時繳納房租,如果不按時繳納就要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6、合同上還要寫清楚房子租金的繳納方式和繳納租金的具體金額是多少;

7、還要規定和在租賃房子的這段時間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網費、有線電視費、暖氣費、物業費等等一系列除了房租之外的費用應該讓誰來進行繳納;

8、如果在租賃房子的期間,房子因一定緣故需要進行維修,那么維修費用應該讓誰來進行承擔,如果房子里面的家電出現故障,應該是誰負責進行維修或者更換等等;

9、如果在房子租賃期間,房主想要收回房子需要提前多久進行通知,并且應該怎樣對租賃人進行相關的賠償;

10、還要規定好如果房子在租賃期間,需要遭到的強制拆遷,那么對于租賃人應該提供怎么樣的賠償;

11、在簽訂的協議中還要寫清楚,房子的押金應繳納多少該怎么繳納,當房子租期滿了以后,需要用多久才能夠把押金進行返還,如果不按時返還需要接受怎么樣的賠償,簽訂租房補充協議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期中涉及到很多的個人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定價或者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租房時合同必須要加上哪一點條約


就是甲乙雙方確認,如果室內電器使用不當導致室內發生的火氣或是觸電情況,所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承租方來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機動車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
租房合同的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該條款主要是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姓名、性別、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該條款主要寫明合同標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積、結構、房屋附屬設施和家具等。如果該房屋配有家電家具應列清單,并經雙方檢查確認數量及質量。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合同要寫明該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交付房租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還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寫明房屋的租賃用途,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違法分子利用出租屋進行一些違法行為。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簽訂房屋合同前,房客與房東對房屋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以保證居住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租賃期限;
具體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租期屆滿后應如何處理。
(七)房屋維修責任;
房屋的維修責任一般有分兩種不同情況,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損毀的,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是由于房客的不適當使用造成損毀的,由房客負責維修。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解決或向人民*起訴。
(十)其他約定。
租賃期限、租金是如何約定的
1、關于租期
房屋租賃的日期是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計多少個月,什么時間將房子交付出租人。若承租人還想繼續承租,需要提前多少日向出租人提出續租要求,這些都需要雙方約定好并落實到合同中。
2、租金及押金
需要注意每個月的租金是多少,租金是月付、季付還是年付。支付方式是現金、轉賬、還是銀行匯款等,支付日期是哪天,要確保在該日期前交付足額的租金,以免違約。
需要明確押金是多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扣除承租人應扣除的費用后,剩余押金需要如數退還至承租人。

租房時合同必須要加上哪一點條約


就是甲乙雙方確認,如果室內電器使用不當導致室內發生的火氣或是觸電情況,所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承租方來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機動車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
租房合同的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該條款主要是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姓名、性別、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該條款主要寫明合同標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積、結構、房屋附屬設施和家具等。如果該房屋配有家電家具應列清單,并經雙方檢查確認數量及質量。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合同要寫明該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交付房租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還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寫明房屋的租賃用途,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違法分子利用出租屋進行一些違法行為。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簽訂房屋合同前,房客與房東對房屋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以保證居住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租賃期限;
具體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租期屆滿后應如何處理。
(七)房屋維修責任;
房屋的維修責任一般有分兩種不同情況,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損毀的,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是由于房客的不適當使用造成損毀的,由房客負責維修。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解決或向人民*起訴。
(十)其他約定。
租賃期限、租金是如何約定的
1、關于租期
房屋租賃的日期是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計多少個月,什么時間將房子交付出租人。若承租人還想繼續承租,需要提前多少日向出租人提出續租要求,這些都需要雙方約定好并落實到合同中。
2、租金及押金
需要注意每個月的租金是多少,租金是月付、季付還是年付。支付方式是現金、轉賬、還是銀行匯款等,支付日期是哪天,要確保在該日期前交付足額的租金,以免違約。
需要明確押金是多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扣除承租人應扣除的費用后,剩余押金需要如數退還至承租人。

租房時合同必須要加上哪一點條約


就是甲乙雙方確認,如果室內電器使用不當導致室內發生的火氣或是觸電情況,所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承租方來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機動車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
租房合同的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該條款主要是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姓名、性別、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該條款主要寫明合同標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積、結構、房屋附屬設施和家具等。如果該房屋配有家電家具應列清單,并經雙方檢查確認數量及質量。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合同要寫明該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交付房租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還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寫明房屋的租賃用途,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違法分子利用出租屋進行一些違法行為。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簽訂房屋合同前,房客與房東對房屋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以保證居住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租賃期限;
具體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租期屆滿后應如何處理。
(七)房屋維修責任;
房屋的維修責任一般有分兩種不同情況,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損毀的,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是由于房客的不適當使用造成損毀的,由房客負責維修。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解決或向人民*起訴。
(十)其他約定。
租賃期限、租金是如何約定的
1、關于租期
房屋租賃的日期是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計多少個月,什么時間將房子交付出租人。若承租人還想繼續承租,需要提前多少日向出租人提出續租要求,這些都需要雙方約定好并落實到合同中。
2、租金及押金
需要注意每個月的租金是多少,租金是月付、季付還是年付。支付方式是現金、轉賬、還是銀行匯款等,支付日期是哪天,要確保在該日期前交付足額的租金,以免違約。
需要明確押金是多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扣除承租人應扣除的費用后,剩余押金需要如數退還至承租人。

租房合同附加條件寫什么

租房合同附加條件寫:
1、租客應對房屋進行實地勘察,包括戶型、采光、是否安靜、周邊交通狀況等,重要一點是看水電、馬桶等日常設施是否良好,必須把所有的家電都試用一遍以檢查插頭是否漏電、煤氣是否泄漏等。
2、在簽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把權利義務分清,例如房租、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如何繳納,每月啥時繳納房租,房屋設施如果非人為損壞該由誰負責維修,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
3、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標明房屋內設備的數量、成新度等情況,越具體越好。
4、如果合租對象不大熟悉,一定要互相留下身份證、工作證等復印件以及聯系電話,并協商好物業管理、水、電、煤氣、電話的費用的分擔問題,好以書面形式明示,以減少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租房合同附加條件寫什么

租房合同附加條件寫:
1、租客應對房屋進行實地勘察,包括戶型、采光、是否安靜、周邊交通狀況等,重要一點是看水電、馬桶等日常設施是否良好,必須把所有的家電都試用一遍以檢查插頭是否漏電、煤氣是否泄漏等。
2、在簽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把權利義務分清,例如房租、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如何繳納,每月啥時繳納房租,房屋設施如果非人為損壞該由誰負責維修,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
3、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標明房屋內設備的數量、成新度等情況,越具體越好。
4、如果合租對象不大熟悉,一定要互相留下身份證、工作證等復印件以及聯系電話,并協商好物業管理、水、電、煤氣、電話的費用的分擔問題,好以書面形式明示,以減少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租房合同一定要加上哪一點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若因室內電路使用不當,導致室內發生火情及觸電情況所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電動車、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以及家用電器的使用不當等等。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權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4、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簽訂租房合同怎么進行風險防范
1、首要的一點是對合同雙方主體資格的審查。首先是對出租人資格的審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處分權。簡單的方法就是查驗出租人的房屋產權憑證。其目的就是要防止無處分權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一般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這是因為雙方當事人如未簽書面合同,就視為事實上的租賃關系,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對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確約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賃房屋之后改變房屋用途,比如小區住宅,規定不能做營業用房,承租人租賃房屋后用作營業,可能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的損失,卻又不能依據合同追究。
4、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明確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這是雙方當事人應考慮的重點問題。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納一年或幾個月的房租有困難則可通過合同約定按月交納,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以后就容易產生矛盾。
5、房屋租賃合同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應有約定。提前解約會對雙方當事人特別是承租人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當注意防范該風險。正確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進行約定,以便日后解約事項出現時有據可依。
6、房屋租賃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這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否則將可能承當處罰的法律風險。雙方當時人還應記得在租賃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簽約時間,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

租房合同一定要加上哪一點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若因室內電路使用不當,導致室內發生火情及觸電情況所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電動車、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以及家用電器的使用不當等等。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權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4、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簽訂租房合同怎么進行風險防范
1、首要的一點是對合同雙方主體資格的審查。首先是對出租人資格的審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處分權。簡單的方法就是查驗出租人的房屋產權憑證。其目的就是要防止無處分權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一般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這是因為雙方當事人如未簽書面合同,就視為事實上的租賃關系,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對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確約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賃房屋之后改變房屋用途,比如小區住宅,規定不能做營業用房,承租人租賃房屋后用作營業,可能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的損失,卻又不能依據合同追究。
4、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明確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這是雙方當事人應考慮的重點問題。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納一年或幾個月的房租有困難則可通過合同約定按月交納,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以后就容易產生矛盾。
5、房屋租賃合同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應有約定。提前解約會對雙方當事人特別是承租人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當注意防范該風險。正確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進行約定,以便日后解約事項出現時有據可依。
6、房屋租賃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這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否則將可能承當處罰的法律風險。雙方當時人還應記得在租賃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簽約時間,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

租房合同一定要加上哪一點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若因室內電路使用不當,導致室內發生火情及觸電情況所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電動車、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以及家用電器的使用不當等等。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權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4、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簽訂租房合同怎么進行風險防范
1、首要的一點是對合同雙方主體資格的審查。首先是對出租人資格的審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處分權。簡單的方法就是查驗出租人的房屋產權憑證。其目的就是要防止無處分權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一般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這是因為雙方當事人如未簽書面合同,就視為事實上的租賃關系,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對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確約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賃房屋之后改變房屋用途,比如小區住宅,規定不能做營業用房,承租人租賃房屋后用作營業,可能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的損失,卻又不能依據合同追究。
4、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明確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這是雙方當事人應考慮的重點問題。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納一年或幾個月的房租有困難則可通過合同約定按月交納,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以后就容易產生矛盾。
5、房屋租賃合同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應有約定。提前解約會對雙方當事人特別是承租人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當注意防范該風險。正確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進行約定,以便日后解約事項出現時有據可依。
6、房屋租賃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這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否則將可能承當處罰的法律風險。雙方當時人還應記得在租賃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簽約時間,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

房屋租賃合同要怎樣寫

房屋租賃合同要寫明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和租賃房屋的面積、價格、數量和租賃期限以及履行方式等。
房屋租賃合同包含以下條款:
1、當事人雙方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租賃的數量、具體位置,以及面積的大??;
3、房屋租金的數額,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支付期限;
4、租賃房屋的用途;
5、租賃的期限;
6、房屋租賃期間,房屋維修義務的承擔;
7、雙方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租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3、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4、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當事人在擬定租賃合同的過程中,還應當注意,房屋的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如果超過二十年的,則超過的部分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及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賃合同要怎樣寫

房屋租賃合同要寫明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和租賃房屋的面積、價格、數量和租賃期限以及履行方式等。
房屋租賃合同包含以下條款:
1、當事人雙方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租賃的數量、具體位置,以及面積的大??;
3、房屋租金的數額,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支付期限;
4、租賃房屋的用途;
5、租賃的期限;
6、房屋租賃期間,房屋維修義務的承擔;
7、雙方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租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3、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4、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當事人在擬定租賃合同的過程中,還應當注意,房屋的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如果超過二十年的,則超過的部分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及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賃合同要怎樣寫

房屋租賃合同要寫明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和租賃房屋的面積、價格、數量和租賃期限以及履行方式等。
房屋租賃合同包含以下條款:
1、當事人雙方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租賃的數量、具體位置,以及面積的大??;
3、房屋租金的數額,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支付期限;
4、租賃房屋的用途;
5、租賃的期限;
6、房屋租賃期間,房屋維修義務的承擔;
7、雙方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租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3、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4、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當事人在擬定租賃合同的過程中,還應當注意,房屋的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如果超過二十年的,則超過的部分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及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租房合同里必須標明哪些東西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是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房合同里必須標明哪些東西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是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房合同里必須標明哪些東西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是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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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

房屋租賃合同需添加的條款

1.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2.租賃雙方的身份信息;3.房屋位置面積與性質用途;4.租金數額與交租方式;5.租賃使用期限;6.實施裝修的約定;7.轉租的約定;8.房屋維修責任與違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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