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租賃合同;
房屋所有權證書;
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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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么資料
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資料如下:
1、出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房地產證》或其他有效產權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有產權證明但無《房地產證》須提供承諾書;
2、承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手續是什么?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利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復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單位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個人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如出租房用途為住宅,承租人為年齡是多少歲的人等;
3、房屋委托別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權委托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屋出租,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4、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是當下常見的交易,一般的房屋租賃,租客和房東需要辦理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辦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么資料
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資料如下:
1、出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房地產證》或其他有效產權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有產權證明但無《房地產證》須提供承諾書;
2、承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手續是什么?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利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復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單位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個人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如出租房用途為住宅,承租人為年齡是多少歲的人等;
3、房屋委托別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權委托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屋出租,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4、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是當下常見的交易,一般的房屋租賃,租客和房東需要辦理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辦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么資料
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資料如下:
1、出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房地產證》或其他有效產權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有產權證明但無《房地產證》須提供承諾書;
2、承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手續是什么?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利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復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單位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個人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如出租房用途為住宅,承租人為年齡是多少歲的人等;
3、房屋委托別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權委托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屋出租,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4、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是當下常見的交易,一般的房屋租賃,租客和房東需要辦理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辦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么資料
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資料如下:
1、出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房地產證》或其他有效產權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有產權證明但無《房地產證》須提供承諾書;
2、承租人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頒發的居住證。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手續是什么?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利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復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單位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個人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如出租房用途為住宅,承租人為年齡是多少歲的人等;
3、房屋委托別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權委托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屋出租,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4、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是當下常見的交易,一般的房屋租賃,租客和房東需要辦理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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