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份共有中,公民對共有的房屋按照確定的份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按份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如出賣、出租、贈送等,但按份共有人在出售房產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對按份共有的房屋進行處分,必須全體共有人達成一致,如果不能達成一致的協議,可以按照多數共有人或擁有半數以上份額的共有人的意見處理,但不得損害少數人或份額小的共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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