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的退
改規則,可 以分為三個 區間,票發 站開車前8 天(含)以 上退票的, 不收取退票 費;票面乘 車站開車時 間前48小 時以上的按 票價5%計 ,24小時 以上、不足 48小時的 按票價10 %計,不足 24小時的 按票價20 %計算。另 外,如果需 要改簽或者 變更到站的 ,即使在開 車前8天, 仍然要收5 %的退票費 ,辦理變更 到站時,新 車票低于原 車票,退還 差額,對差 額部分核收 退票費并執 行現行退票 費標準。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車票退改簽規則
法律分析:在有運輸能力的前提下,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后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簽。開車之后,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改簽或變更到站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三十四條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時,應當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開車前辦理一次提前或推遲乘車簽證手續,特殊情況經站長同意可在開車后2小時內辦理。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改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不受開車后2小時內*。團體旅客不應晚于開車前48小時。在車站售票預售期內且有運輸能力的前提下,車站應予辦理,收回原車票,換發新車票,并在新車票票面注明“始發改簽”字樣(特殊情況在開車后改簽的注明“開車后改簽不予退票”字樣);原車票已托運行李的,在新車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運行李”字樣并加蓋站名戳。必要時,鐵路運輸企業可以臨時調整改簽辦法。
車票退改簽規則
法律分析:在有運輸能力的前提下,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后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簽。開車之后,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改簽或變更到站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三十四條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時,應當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開車前辦理一次提前或推遲乘車簽證手續,特殊情況經站長同意可在開車后2小時內辦理。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改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不受開車后2小時內*。團體旅客不應晚于開車前48小時。在車站售票預售期內且有運輸能力的前提下,車站應予辦理,收回原車票,換發新車票,并在新車票票面注明“始發改簽”字樣(特殊情況在開車后改簽的注明“開車后改簽不予退票”字樣);原車票已托運行李的,在新車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運行李”字樣并加蓋站名戳。必要時,鐵路運輸企業可以臨時調整改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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