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劫持航空器罪有哪些懲罰
1、行為人構成劫持航空器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劫持航空器的行為,即構成本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
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對劫持航空器罪追訴期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1、是將最低刑期規定為10年,也就是說只要實施了劫持航空器的行為,無論是否造成后果,最低都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除了具有刑法總則規定的減輕、免除處罰情節的),這在我國的刑罰體例中是少見的。
2、是劫持航空器造成嚴重后果的,只規定了死刑一個刑種,沒有絲毫的選擇余地。我們認為,對于劫持航空器的行為予以重罰,符合罪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作為懲戒這種犯罪的手段和實現對犯罪后果的某種補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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