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判三年是不能夠推定從犯能判多長時間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從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對于從犯的量刑,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從犯在量刑上時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的,不能夠絕對認為“應當比對主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因此是不能夠根據主犯的刑罰來確定從犯的量刑。從犯應當是屬于從輕,減輕處罰或者是免于處罰的,所以說從犯的實際時間肯定會比三年要少。
我國《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毙谭ㄖ匀绱艘幎?,是因為從犯與主犯相比,無論是主觀惡性還是客觀危害,都要輕一些。
《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睆姆傅男淌仑熑问峭鞣笐摰男淌仑熑蜗啾容^而言,比主犯應受到的刑罰處罰要輕。但也不是說,所有的從犯實際受到的處罰一定比主犯輕。因為主犯可能具有從輕或者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情節(例如自首),當從犯沒有這樣的情節時,當然不應隨主犯的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而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蛘邚姆缚赡苡袕闹靥幜P情節(例如累犯),此時主犯也不會因從犯具有從重處罰情節而隨從重處罰。幫兇要看在共同犯罪中承擔的是主犯還是從犯的角色。如果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應當視受傷者的受傷程度(重傷或者死亡),承擔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如果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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