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因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而訂立,一方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受損害方有權請求變更或撤銷合同?;谥卮笳`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
法律分析
如果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合同:(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睹穹ǖ洹返谝话偎氖邨l【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拓展延伸
保險合同解除的條件與程序
保險合同解除的條件與程序取決于具體的法律規定和合同條款。一般來說,保險合同解除的條件可能包括:雙方協商一致、一方違約、保險標的喪失或毀損、保險金賠付不及時等。解除程序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驟:首先,一方向對方提出書面解除通知;其次,雙方進行協商,確定解除的具體事項;然后,按照合同條款或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解除手續,如退還保險費、清算保險責任等;最后,解除后的權益分配和爭議解決等問題可能需要進一步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解除條件和程序可能因國家、地區和保險類型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解除合同前咨詢專業律師或保險機構以獲取準確的法律建議和指導。
結語
根據上述情況,合同撤銷的條件包括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當事人受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訂立合同時,受損害方有權請求變更或撤銷。保險合同解除的條件與程序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條款而定。一般包括協商一致、違約、保險標的喪失、保險金賠付延遲等。解除程序通常包括書面通知、協商確定具體事項、按合同或法律規定辦理手續,最后解決權益分配和爭議。具體條件和程序因地區、國家和保險類型而異,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保險機構以獲取準確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修正):第五章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本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適用于保險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險公司 第九十四條 保險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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