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追債時是否可以報警?
不能,因欠錢不還撥報警的,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受理,欠錢不還屬于經濟糾紛,不在公安機關管轄范圍。欠錢不還可以先與對方協商,約定分期還款。協商不成需要通過訴訟解決。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證據復印件一份、并預交訴訟費用。
二、反擔保人是否可以向擔保人追債呢?
1、反擔保人不可以向擔保人追債,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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