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關于設計變更的規定主要如下:1、變更合同需要取得當事人一致同意;2、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合同暫未變更;3、債務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4、債權轉讓增加的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五十條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