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管12123領取電子檢驗標志的操作方法如下:
1、打開手機交管12123 APP,登錄后進入業務中心點擊“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用戶可以為已備案的本人機動車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
2、選擇需申領檢驗標志的機動車,認真閱讀業務須知后,點擊“閱讀并同意”。
3、確認車輛信息頁面,包括號牌種類、號牌號碼、機動車狀態、檢驗有效期止、交強險生效日期、交強險終止日期信息,點擊【下一步】進入信息確認提交頁面。
4、用戶再次核對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申請信息,待確認所填資料信息無誤后,獲取手機短信驗證碼,核驗通過后,點擊【提交】按鈕,完成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業務申請信息提交。
5、提交成功后,用戶可通過【首頁】→【網辦進度】功能隨時查看業務辦理進度。
在交管12123領取電子檢驗標志的原因如下:
1、車輛出現了逾期檢驗。
2、有違章記分的沒有及時處理。
3、交強險保單號碼、 發動機號碼、識別代碼等信息和申請業務的機車信息不一致。
4、查看一下保險期是不是在有效期內。
5、上傳的照片大小是不可以超過1m的,如果照片太大,就不會通過。
綜上所述,機動車每年都要年檢,以前需要在車上張貼紙質年檢標志,現在只需電子版標志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七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