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為一年。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職工就不能申請工傷賠償;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超過工傷認定的補救措施:
1、通過工傷保險賠償案由獲得救濟。
2、傷者直接通過一般民事損害賠償案由獲得救濟。
一、工傷十級大概賠幾萬
工傷十級一般會獲得以下賠償,具體金額需根據當地相關規定決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4、停工留薪期工資。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金額為傷殘職工本人7個月的工資。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各個省份規定不同。如果以江蘇省為例,除醫藥費以外一個十級傷殘的職工可以獲得的賠償額為9萬元左右。
一、工傷鑒定程序如下: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工傷保險賠償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2、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3、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
4、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
5、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總之,要想獲得工傷賠償,必須先進行工傷認定。受到的傷害被鑒定為工傷后,職工積極主張工傷賠償,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認定超過時效怎么辦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為一年。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職工就不能申請工傷賠償;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超過工傷認定的補救措施:1、通過工傷保險賠償案由獲得救濟。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2、傷者直接通過一般民事損害賠償案由獲得救濟。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三、單位拖延申報工傷保險怎么辦
由于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申報工傷時間,導致職工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規,判決用人單位賠償職工應享受的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請求權和民事賠償請求權是兩個不同的請求權,任何法律法規沒有從實體上否定工傷職工的民事賠償請求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解釋為是一種程序性的規定,即當出現工傷事故時,受害職工應當先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按《工傷保險條例》無法獲得賠償時,才能按民事侵權進行處理。
地方性法規-《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妥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中也規定:妥善處理未經工傷認定的工傷保險賠償糾紛。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者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能夠認定勞動者符合工傷構成要件的,應當判令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給予賠償。綜上,如果發生過了工傷認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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