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一下股金證的本上面的紅章是那里,就到那里去領。
法律依據:《供銷合作社股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入股對象以農民為主,城鎮居民和供銷合作社工作人員均可入股。
第七條 社員股金是農民、城鎮居民和供銷合作社工作人員為取得社員資格向供銷合作社交納的股金。 社員股金額度由各地供銷合作社理事會根據當地經濟情況及農民人均收入水平確定,一般不低于50元,不超過5萬元。農民可以用現金入股,也可以用供銷合作社需要的實物折價入股。每個社員不論入股多少,在參與民主管理上,只有一票權。社員股金永遠歸社員所有。 在利益分配上按入股金額實行“保息分紅”,即每年按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在財務費用中列支;分紅的具體比例在堅持安排集體積累優先增長并遵守國家制定的企業財務制度的前提下,由本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研究確定。 保息、分紅應年年兌現,不得拖欠。在堅持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用現金兌現,也可以用實物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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