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不一樣。兩者的區別是:1、監護權屬于身份權,更強調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性和個人對家庭和社會利益的服從性;2、撫養權是基于血親產生的,生父母不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其親生子女不能以此為由不承擔贍養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基于血親產生的。
一、重組家庭的法定監護人是誰
重組家庭的法定監護人一般是父母。如果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盡到合理的撫養義務的,法定監護人可以是繼父或繼母。
一般而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而產生的,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子關系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剝奪和限制。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二、離婚之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還是孩子的監護人嗎?
夫妻離婚之后,依舊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沒有撫養權并不代表沒有監護權,兩者是不同的含義。根據我國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一般情況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離婚后,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不變,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與義務。因此,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相反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同時也應當通過支付撫養費,行使探視權等教育、撫養權利來間接的實現監護權。
三、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分割
夫妻雙方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失敗,就需要由法院裁決。法院對監護權歸屬的認定,一般都是基于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主要考慮雙方的教育背景、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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